4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据悉,制定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积极探索,对于推动武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条例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中心规划与建设、创新主体与活动、创新人才、产业创新、科技金融支持等方面作出规定。
会议还审议了《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二审稿)》《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表决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多元解纷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罢免个别省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杨相卫,秘书长张海涛参加会议。
副市长李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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