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表决稿)》《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二审稿)》《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包括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情况。会议指出,督办审议意见是人大开展持续监督、形成监督闭环的重要环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市审计局和相关整改单位对审议意见逐项认真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有力推进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4月23日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秘书长张海涛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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