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评估会召开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评估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6-06-0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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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评估会召开副本


6月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组织召开的《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评估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4月下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法规实施主管部门对我市相关法规开展专项清理,拟集中修改12件法规的部分条款、废止2件法规。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法规清理结果进行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及议案。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清理工作的要求,决定(草案)拟提请6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报请7月下旬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评估会上,来自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方面的专家,对决定(草案)的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实效性等进行了深入论证评估,并对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专家们一致认可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认为对有关法规部分条款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动我市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有效衔接、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由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执行主任段晓红教授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戴丰善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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