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华中科技大学)召开《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表决前评估会。
《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建议稿),拟提请4月下旬召开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条例(草案表决建议稿)共分为八章,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创新主体与创新活动、创新人才、产业创新、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评估会上,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科技厅、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对条例(草案表决建议稿)的合法性、可行性、实效性、规范性、成熟度等进行论证评估。专家们对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制定条例对于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草案表决建议稿)的主要内容已基本成熟。专家们还对具体条文提出修改建议。立法工作专班将认真研究吸纳专家评估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表决建议稿),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做好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戴丰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斌,市司法局、市科技创新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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