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副省级城市首创:以法护航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全国副省级城市首创:以法护航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 发布日期:2024-08-29
    来源:武汉人大
    作者:李峰
  • 字体:
    [ ]

“建立具有政府公信力的人力资源主题数据库”“建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出口基地”“建立网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这是全国副省级城市首部关于人力资源市场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的部分内容。条例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引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发展,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将为培育发展专业性、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蓬勃发展,行业规模、业务形态、园区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超过2600家;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首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劳动争议调解智慧服务平台”荣获“中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十大创新案例”。但是,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市场规模、业态发展、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培育和规范市场运行,将我市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废止《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启动制定《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立法项目,随即紧锣密鼓开启了相关工作。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是立法体现地方特色、务实可行管用的关键所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戴丰善介绍,《条例》在制定过程中,通过专题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论证评估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和劳动者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摸清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现状、需求和趋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法规制度设计,突出了武汉特色。

《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工作的领导,将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措施,统筹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为强化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相关工作、免费提供相关服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进行备案和报告等。

立足新起点,翻开新篇章。《条例》的制定出台是一个良好开端,以法护航,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未来美好可期!


0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WHRD.GOV.CN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13016931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2号

返回顶部